总会概况
ABOUT US
第一条 为及时准确地发布安徽省慈善总会(以下简称总会)的信息,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主动、及时向公众介绍总会工作,切实增强总会工作透明度,积极稳妥推进总会信息公开,主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扩大总会社会影响力。依据民政部建立社会组织新闻发言人制度要求、有关法律法规和总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慈善新闻发布是总会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向公众发布总会基本信息、业务信息、财务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的活动。
第三条 慈善新闻发布工作,坚持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闻宣传的方针政策为指导,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坚持实事求是,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客观、准确、及时地发布慈善新闻;坚持归口管理、统一发布。
第四条 总会办公室负责慈善新闻发布的归口管理,组织协调新闻发布工作,总会各部门配合。
第五条 总会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言人由秘书长担任,代表总会对外发布慈善新闻。
第六条 慈善新闻发言人的主要职责包括协调、指导慈善新闻发布筹备、实施工作;审核慈善新闻发布建议、新闻发布稿和新闻答问口径;主持慈善新闻发布会;代表本会对外发布慈善新闻、声明和有关重要信息。
第七条 慈善新闻原则上由新闻发言人发布。根据工作需要,总会领导可以发布有关重要新闻。
第八条 慈善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
(一)发布总会的基本信息、业务信息、财务信息;
(二)发布重大突发性慈善事件及处理情况;
(三)针对社会舆论关注的慈善热点和难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释疑惑;
(四)需要发布的其他重要慈善信息。
第九条 慈善新闻发布的主要方式:
(一)新闻发布会;
(二)新闻通报会;
(三)以新闻发言人的名义发布新闻、声明、谈话;
(四)组织新闻记者集体采访或单独采访;
(五)总会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发布。
第十条 慈善新闻发布的主要程序:
(一)明确发布主题。总会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拟定慈善新闻发布主题,报新闻发言人和总会领导审定。
(二)组织发布材料。新闻发布材料一般包括主旨讲话和背景材料。主旨讲话主要介绍要发布的主题内容,应形成书面材料并在会上散发;背景材料应根据一个时期慈善工作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做必要的答复准备。上述材料由参加发布的相关部门提供,办公室负责总把关,经秘书长、常务副会长审核后,呈会长审定。
(三)以总会名义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一般由新闻发言人发布,也可邀请总会领导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发布。
(四)以总会名义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场所应相对固定,对发布台、背景、标识等应规范化布置。
第十一条 慈善新闻发布是信息公开和慈善宣传工作的重要方式,要充分发挥慈善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的积极作用,严格执行新闻宣传纪律和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未经批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以总会名义举办新闻发布活动或对外公开慈善新闻和信息。
第十二条 本制度经五届一次会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