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您对慈善事业的支持!安徽省慈善总会可为捐赠本项目的爱心人士开具国家统一的公益事业捐赠电子票据,具体操作如下:
1.如需开票,捐款人在安徽省慈善总会网站(公众号)捐款,选择“需要票据”并填写开票抬头、邮箱、联系方式等相关资料;
2.如需改票,根据电子票据开票日期要求,请爱心人士于捐赠日起 14个工作日内按需申请; 逾期,捐款将按照捐赠项目统一合并开票且不作相关改票,如特殊情况请直接联系我们开票, 将捐赠证书的截图或有日期、捐赠金额及捐赠人截图并备注需开票抬头、收票邮箱、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发送至邮箱:ahcszh@163.com;待电子捐赠票据开具完成后,捐赠人可从所填邮箱下载。3.电子发票将在 1-5个工作日 开具完成,请耐心等待,如有疑问可联系安徽省慈善总会办公室:(0551) 656-061-22
网站捐赠协议
声明:捐赠人对所捐赠的善款(物)持有所有权,属自愿行为。
承诺:您所捐赠的每一份善款(物),将全额用于系统开展的公益慈善项目,无需承担网站的任何管理成本。
1、捐赠来源:
捐赠人捐赠的财产,是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且权属关系无争议。
2、捐赠用途:
本网站所收到的所有捐赠财产将按捐赠人要求(明确使用方向、实施项目和受益人、捐助地区)用于本机构指定项目,未经捐赠人同意,不会改变捐赠财产的用途;捐赠人未作指定要求的捐赠财产,将作为非限定捐赠用于任何需要项目。
捐赠7日之内可根据情况酌情调整捐赠用途,7日之后则不再变更。
3、权利义务:
1)、捐赠人有权向本网站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及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的查询,本网站会如实答复。如出现违反捐赠要求使用捐赠财产的情况,捐赠人有权要求履行捐赠要求或者撤销捐赠行为。
2)、捐赠人对捐赠行为、捐赠财产和其他有关事项要求保密的,本网站将予以保密。
3)、捐赠行为发生之后,捐赠人可向本机构索取合法、有效的捐赠凭证。
4)、捐赠行为发生之后,本系统将按要求与捐赠人补签捐赠协议。
4、其他约定
对捐赠人已捐出的捐赠财产,都视为本机构的捐赠收入,任何情况下本网站不作任何退还或返还补偿。
5、法律的适用和管辖:
基本声明的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果本声明的任何条款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相抵触而无效,该等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